老板最大的一個毛病就是以法治企,但不治自己,不愿把自己裝進制度里,總是讓自己“逍遙法外”。要想定事易,其實并不難,核心有三條:一是以法治企,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,規(guī)范企業(yè)的決策機制;二是管好自己,有所為,有所不為,把大量不該自己定的事,按照制度交給管理人員、專業(yè)人員去定;三是執(zhí)行到位,把通過規(guī)范決策形成的決議和制度執(zhí)行到位。
自從西方發(fā)明了治理結構以后,公司就變成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結合體。脖子以上的事歸董事長管,就是按照正確的價值觀制定戰(zhàn)略、確定治理結構、選拔高級管理人員、建立外部公眾形象;脖子以下的事歸總經理管,就是按照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研發(fā)產品、組織生產、推進銷售、管理員工。這樣分工,既有人把控方向、組織股東資源、選拔總經理,又有人負責生產經營、具體干活,公司就會變得很正常。
在私營企業(yè),很多人不知道董事長是做什么的。有董事長的前提是要有董事會,董事會是決策機構。但是大多數(shù)私營企業(yè)沒有董事會,原因是沒有股東或者股東人數(shù)較少,沒有董事會自然也就沒有董事長。
一些老板為了表示自己強勢,給自己冠以董事長兼總裁的頭銜。當一個老板不知道做董事長有董事長的做法,做總經理有總經理的做法,一個人既做運動員(執(zhí)行),又做裁判員(決策)時,這個組織一定是個很幼稚的組織。因為董事長的定位是代表股東,讓企業(yè)的資產保值、增值;而總經理的定位是代表全體員工,讓他們的收入與企業(yè)利潤同步增長。
如果老板要把董事長與總經理集于一身,就決定了老板今后做事必定會出爾反爾:一會兒站在董事長角度考慮,讓股東多分紅,讓員工少拿錢;一會兒又站在總經理角度考慮,讓員工多拿錢,讓股東少分紅。老板的屁股一會兒偏左,一會兒偏右,兩邊都想做好,結果兩個角色都做不好。這相當于讓一個小孩同時學著說父母兩個人的話。最后的結果是,老板要么成為執(zhí)行力很弱的董事長,要么成為只知埋頭干活、不知抬頭看路的總經理。
如果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能沒有真正分開,董事會形同虛設,實際上就是欺騙其他投資者。要真正建立企業(yè)法人治理結構,讓私營企業(yè)管理轉型,首先就要實現(xiàn)企業(yè)資本社會化,引進其他的投資者。一旦企業(yè)有別的資本進來,老板就必須選擇自己的角色定位:要么做董事長,要么做總經理,兩者必居其一。這樣,有了其他投資人做股東,才能建董事會,才可能有董事長。
那么,董事長到底該干什么呢?實際上,董事長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就是要制定董事會議事規(guī)則,組織董事會成員認真討論、制定公司的各項重大決策,避免決策失誤。萬科董事會和職業(yè)經理人之間的分工很明確、很規(guī)范,董事長管沒有決定的事,總經理負責把已經決定了的事做好。
李嘉誠說:“想讓公司運作得好,要靠組織、靠制衡和固定的會議。會議前先聽他們說,然后在正式開會時,請他們逐一講出看法及數(shù)據(jù)。講完后,我又會向他們發(fā)問。至于最后的結論,我會問他們公司這樣做是否會好一點?我會單獨詢問他們的意見,直到他們都同意我的看法時,我便會說我們應該這樣做,或者那樣做。這樣看似很復雜,但如果處理得好,他們會很高興,做事勤力而且心悅誠服,皆大歡喜。
“我參加會議時常常是這樣,假如一個項目我認為不好的話,我還是非常虛心地聽。有的時候,可能90%是你認為不好的,但他講的10%是你不知道的,那么這個10%可能就是成敗的關鍵。決定大事的時候,我就算100%地清楚,也要召集一些人,匯合各人的資訊一齊研究。這樣,當我得到他們的意見后,看錯的機會就微乎其微?!?/p>
馮侖根據(jù)自己治理萬通的經驗說,公司在良好的治理結構下,決策模型帶來正確的概率相對會高一些。多數(shù)情況下,所做決策是60~80分,最差的不低于60分,最好的不高于80分,不會出現(xiàn)大起大落的傳奇,有利于連續(xù)的正向積累。
馮侖認為,管理企業(yè)的第一要訣是“減少決策,拒絕誘惑”。有些企業(yè)往往每年、每個月,甚至每個星期、每天都有新的決策頻繁出臺,這對企業(yè)并沒有什么好處,甚至還可能害死企業(yè)。正如他在接受《商務周刊》采訪時說到的“決策的數(shù)量越少,決策的質量就會越高”、“如果總想著占便宜,心里就會亂想,亂想就會亂動,亂動就會動亂,動亂就會不治,不治就會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