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訓中,我經(jīng)常問學員,你喜歡競爭嗎?答曰喜歡。我說那是假話:你喜歡給別人制造競爭,越充分越好;而你自己不喜歡競爭,更別提充分競爭了。
不信,打個比方:為了給你保持充分競爭,公司把你的位子拿出來,每三個月招聘一次,隨時都有三個跟你資質一樣,甚至更強的人準備接替你,競爭是夠充分了吧,可你喜歡嗎?這時候,如果你有選擇,你會說我不跟你們玩了,然后另尋高就了;如果沒有選擇,那你只好心驚膽戰(zhàn)地熬著——在這樣的狀態(tài)下,你當然是沒法發(fā)揮全部的潛能了:你隨時都可能是輸者,企業(yè)注定是輸者,這就是為什么很少有企業(yè)會這樣做。
所以,你不喜歡競爭。作為弱勢一方的時候,你不喜歡競爭,甭提異常激烈的競爭了;即使強勢的一方呢,表面上看是受益者,但也不是競爭越激烈就越好。就拿上面打的比方來說,異常充分的競爭淘汰了那些有能力的人(這些人有更多的選擇,所以走為上),留下的是沒能力的人(這些人沒有足夠的選擇,只能留著生受),得到的與初衷正好相反。
但是,在處理與供應鏈伙伴的關系時,我們習慣于采取競爭手法,不是競爭不足,而是競爭太過充分。到了極點,就出現(xiàn)了2+1、3+1甚至4+1的情況:同一個料號,已經(jīng)有兩個或三個供應商在做,同時還有一個已經(jīng)準備好了,隨時準備進場。這種情況下,優(yōu)質供應商因為選擇面廣,往往會逆向淘汰客戶,結果是優(yōu)質供應商流失;劣質供應商呢,因為沒有別的選擇,就只有死守,在價格上讓利,在質量上偷工減料,導致便宜是足夠便宜,但質量也是足夠差,供應績效每況愈下。這就是為什么在那些價格至上、推行2+1、3+1或4+1的行業(yè),劣幣驅逐良幣,到后來跟公司做生意的,都是些該淘汰的供應商。
我們經(jīng)常拿東莞的小供應商開玩笑。長期處于異常充分的競爭壓力下,這些供應商利潤薄如刀刃,到后來就是“接電話的是老板,送貨的是老板,做設計的是老板,處理質量問題的是老板,收錢的也是老板”——沒有合理利潤,就沒法養(yǎng)活中層管理,老板就成了光桿司令,工廠就成了血汗工廠。價格是降下來了,質量也跟著降。就像硅谷的中餐館一樣,市場競爭異常激烈,便宜是足夠便宜,但也足夠難吃。這時候,如果你的產品要更新?lián)Q代,需要更好的技術和服務,這樣的供應商往往沒有能力來支持,最終影響到采購方。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:你不喜歡競爭,你的供應鏈合作伙伴也不喜歡。競爭用到極點,兩敗俱傷。既然競爭這么糟糕,為什么成為很多人工具箱里的唯一工具?根本原因,在我看來,是能力的不足——他們沒有能力協(xié)作,就習慣性地借助簡單、粗暴的競爭方式。打個比方。幾個小孩子在一起,沒多久就會鬧翻了,打起來了;但幾個大人在一起,卻很少訴諸武力,原因就是大人更加成熟,能力更強,更加習慣于通過協(xié)作、談判來解決問題。俗話說,閻王好見,小鬼難見,也是因為級別越高,人的資質一般更強,掌握的資源越多,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,所以也越容易通過協(xié)商、談判來解決問題;而級別越低,人的資質一般越弱,掌握的資源越少,解決問題的能力越低,就越容易陷入簡單粗暴的競爭模式。
競爭模式其實是野蠻原始的延續(xù)。相比之下,協(xié)作是文明的象征。越是文明的社會,協(xié)作、談判越是取代武力——競爭模式的極端表現(xiàn)。英語國家引以為豪的是,在過去的200多年間,他們之間沒有發(fā)生過戰(zhàn)爭,因為他們選擇協(xié)作,用談判代替戰(zhàn)爭。上兵伐謀,下策攻城。古人都意識到,協(xié)作模式是更好的解決方案,而競爭模式的極端——戰(zhàn)爭是糟糕的選擇。國與國之間如此,企業(yè)與企業(yè)、職能與職能、人與人之間也是。